教師研習補助申請
- 申請流程
教師申請參加校外研習補助由申請教師自行申請,申請需上簽,【申請流程】如下:
- 撰寫申請研習電子含紙本活動簽(依照法規規定,活動簽務必於研習活動開始前跑完所有流程,若超過活動時間還沒跑完流程不予補助,請申請教師自行追蹤公文流程)
(簽核流程:系所申請人-->系所主任-->院長-->教發中心承辦人(何思瑤)-->教發中心主任-->課務組承辦人(康文彬)-->課務組組長-->教務長-->人事室(登)-->人事室主任-->會計室(登)-->會計室主任-->秘書室(登)-->專委-->主秘-->副校長-->校長)
- 研習活動簡章或課程表
- 教師參加國內研習經費補助申請表(如下附件)
- 核銷流程
教師申請參加校外研習補助由申請教師自行核銷,【核銷流程】如下:
核銷檢附資料(核銷無須上簽):
- 請款單(差旅費、報名費)
- 研習報名費繳費收據或發票
- 若參加國內研習請檢附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(會計室下載);若參加國外研習請檢附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(會計室下載)
- 活動申請簽陳影本
- 若參加國內研習請檢附教師參加國內研習心得報告書(如下附件);若參加國外研習請檢附教師參加國外研習心得報告書(如下附件)(蓋章流程:系主任->院長->教發中心主任->教務長)
差旅費及報名費請款單預算來源如下:
- 計畫名稱:000年度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-經常門-獎勵補助教師研習
- 預算名稱:教師參與研習活動
- 預算明細編號:2040-111C005-001(編號將隨會計年度調整)
- 預算會項:513242(會項將隨會計年度調整)
- 經費來源:教育部補助款